以下是关于“AI 治理与法律”维度的相关内容:
在全球范围内,对于 AI 的立法、监管、伦理讨论大范围落后于技术发展。
美国方面,对于中国的硬件科技限制进一步升级。最先进的 AGI 世界模型不开源,开源模型会落后闭源一个代际,但会服务更广泛的各种专业应用。AGI 将对全行业科技发展起到推动作用,有更好 AGI 的国家会有更快的全面技术进步。
欧洲是目前唯一对 AI 治理有一定讨论的地区,但也大多停留在纸面。
英国的情况是,AI 可能增加不公平偏见或歧视的风险,可能会削弱公众对 AI 的信任。产品安全法确保在英国制造和投放市场的商品是安全的,特定产品的立法可能适用于一些包含集成 AI 的产品,但 AI 技术的特定安全风险应密切监测。消费者权利法可能在消费者签订基于 AI 的产品和服务销售合同时提供保护。
欧盟方面,自 1956 年“人工智能”概念提出后,其理论范围和技术方法不断扩展。2021 年《AI 法案》提案对人工智能的定义更宽泛,而 2022 年《AI 法案》妥协版本中,欧盟理事会及欧洲议会认为“AI 系统”的定义范围应适当缩窄,并侧重强调机器学习的方法。
我国相关法规讨论的出发点完全在于“对于舆论的影响”,根本没有触及 AGI 本身的伦理问题,决策路径大概是政治>经济>>AI 伦理。
2024-10-01